• 首页
  • 关于我们
  • 产品中心
  • 新闻动态
  • 联系我们

语言选择

政策法规密集落地,低空经济从“产业风口”迈向“制度跑道”

公司资讯
来源:原创 2026-07-15 17:59:38 1

2026年7月1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正式施行,这是该法自1996年施行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,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系统性写入“低空经济”表述,并增设“发展促进”专章。在此之前,民航局低空安全司于5月正式挂牌,与发改委低空经济发展司形成“发展+安全”双轮驱动的国家级治理架构。一系列标志**件的密集落地表明,低空经济正从政策驱动的产业热潮,转向法治化、制度化的新阶段。

法律框架初步搭建,关键制度尚待填充

经过近三年的密集推进,我国低空经济法律制度已形成四级架构的基本轮廓。基本法律层面,新修订的《民用航空法》将低空经济纳入空域划分的法定考量因素,明确300米以下低空分类分级管理规则,为eVTOL等新业态建立了上位法依据。行政法规层面,2024年施行的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解决了无人机“怎么飞”的基本问题。标准规范层面,十部门联合发布的《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(2025年版)》规划了覆盖全产业链的标准路线图,明确到2027年标准体系基本建立,到2030年标准数量超过300项。地方层面,深圳、珠海、无锡、芜湖等地率先出台促进条例或管理办法,形成了先行先试的实践样本。

然而,有专家在研讨会上直言:“造无人机,中国已是世界第一;可让它合法飞起来,仍是低空经济最难过的一关。”这句话精准道出了核心困境——立法的速度,尚未追上产业对制度确定性的需求。

空域使用权属与事故责任分配两大难题待解

在众多待完善的法律问题中,空域使用权的法律定性和事故责任分配体系被视为两大制度瓶颈。

空域权属问题最为根本。现行《民用航空法》规定“国家对空域实行统一管理”,空域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“空域属于国家所有”。但国家所有不等于不可使用,更不等于不可市场化配置。目前法律体系只确认了空域的公法属性,却回避了私法利用问题:低空空域的使用权能否设定?如何分配?建筑物上方空域与不动产权利如何衔接?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起降点建设、航线规划和物业管理区域利用等大量实务场景。更深层的矛盾在于,大部分低空空域处于军方管辖之下,飞行优先级的刚性排序决定了民用低空飞行在任何时候都处于末位,这一格局不会因产业热度而根本改变。

事故责任分配方面,一架物流无人机在小区上空坠落伤人,可能涉及操控者、制造商、运营平台、空域审批部门等多重责任主体,但现行法律缺乏专门针对低空飞行器事故的归责指引,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就是最大的经营风险。行业普遍呼吁,在低空经济专门立法中建立“低空空域使用权”制度,并对载人与物流飞行器适用“高度危险责任+过错推定”的二元归责模式,同时加快落实无人机强制责任保险制度。

数据合规与跨区域协同呼唤制度创新

低空飞行器搭载摄像头采集的数据边界同样远未明晰。无人机飞过住宅阳台,摄像头记录了什么、数据流向哪里,现行法律缺乏针对性规定。珠海市于2026年5月率先出台全国首个低空数据专项管理政策,这一做法被业内呼吁向全国推广。此外,跨区域协同的制度障碍也在制约产业发展。低空飞行天然具有跨区域属性,但各地飞行服务平台数据不通、标准不一,形成大量数据孤岛。川渝一体化低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于2026年5月上线,在全国率先实现“一窗受理、一网通办”,为跨区域协同提供了可复制样本。

从行政法规到专门立法,低空经济的制度体系正在加速成型。司法部已明确表态将加快推进低空经济立法,一个涵盖空域管理、安全监管、数据治理、产业促进的完整法律生态正在构建之中。


上一篇:从“实验室”到“实战场”,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加速落地 下一篇:无

官网首页   关于我们   产品中心   新闻动态   联系我们 


电 话:(+86)137-0123-9933

邮 箱:842087598@qq.com
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1号A座508室

公众号

小程序

视频号


COPYRIGHT (©) 2026 muban - 低空经济. 京ICP备2025146323号-13

协议内容